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珠海市森尼曼木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珠海市森尼曼木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建设地址:珠海市斗门区白蕉工业开发区新沙工业区工业一路北3号(厂房)二楼和一楼东边、3号(宿舍)一层、二层东边和三层东边
建设内容:珠海市森尼曼木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位于珠海市斗门区白蕉工业开发区新沙工业区工业一路北3号(厂房)二楼和一楼东边、3号(宿舍)一层、二层东边和三层东边,厂房租赁面积约5507㎡,主要从事木质家具的生产和加工,年产办公家具100套、酒店家具50套。项目定员15人,其中12人在厂内住宿,每天1班,每班8小时,年工作300天。
二、建设单位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珠海市森尼曼木业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珠海市斗门区白蕉工业开发区新沙工业区工业一路北3号(厂房)二楼和一楼东边、3号(宿舍)一层、二层东边和三层东边
联系人:周业峰
电话:13226038461
三、验收检测单位基本信息
检测单位:广东华禹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珠海市金湾区红旗镇金荷路604号厂房B二层
联系人:张志锋
电话:0756-7262867
四、验收结论
项目能够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执行了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要求;基础资料较详实;基本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组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五、公示起止时间
公示时间为一个月,自2023年03月24日起至2023年04月23日止。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写信、电话等方式对该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多提宝贵意见与建议。
附件:
《珠海市森尼曼木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珠海市森尼曼木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