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通知》(环发〔2015〕162号)要求,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完成后,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批前,应当向社会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其中对于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还应一并公开公众参与情况说明。《铱莱科特(珠海)科技有限公司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6年6月8日形成了送审稿,项目基本信息如下:
1、项目名称:铱莱科特(珠海)科技有限公司技改项目。
2、项目建设单位:铱莱科特(珠海)科技有限公司。
3、项目建设内容、地址和规模:
铱莱科特(珠海)科技有限公司技改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珠海市金湾区兴产一路189号16栋201、301(项目中心坐标:东经113度9分33.588秒,北纬22度0分5.004秒),总投资2000万元,拟新增租赁厂房建筑面积2001平方米进行技改,同时根据生产需求对二楼车间布局进行部分调整,主要建设内容为产品不溶性钛阳极网板根据客户需求增加激光切割工序,同时为优化产品性能增加碱式除油及三酸酸洗工序;不溶性钛阳极网板出售后,约有1%的产品(120平方米/年)在保修期内会出现性能下降的情况,企业将新增对此部分返厂产品进行保修,保修工序包括冲洗、烘烤、硫酸酸洗。
4、报告全本链接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wAo2qr-c5YrB78rK1SvbIw
提取码: dza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