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 4号),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因此,我公司对“珠海欣骊集装箱服务有限公司清洗罐式集装箱建设项目”作出以下公示:珠海欣骊集装箱服务有限公司位于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南水镇平湾一路5号丙类仓库部分区域、综合楼一层部分区域以及珠海市金湾区南水镇石油化工区汇景路东南侧,珠海欣骊集装箱服务有限公司清洗罐式集装箱建设项目按照其环评以及环评批复的相关要求进行建设,主体工程及配套环保设施已建成。
一、环保设施竣工调试日期
1)环保设施竣工日期:2025年12月1日
2)环保设施调试日期:2025年12月8日-2026年1月10日
二、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为:2025年12月8日-12月30日
三、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以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建设单位咨询
四、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珠海欣骊集装箱服务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南水镇平湾一路5号丙类仓库部分区域、综合楼一层部分区域以及珠海市金湾区南水镇石油化工区汇景路东南侧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刘文斌/13929553950
珠海欣骊集装箱服务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12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