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 4号),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因此,我公司对“珠海九玖包装科技有限公司迁建项目”作出以下公示:珠海九玖包装科技有限公司位于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开发区斗门港路13号1栋(厂房一)、2栋(厂房二)、3栋(厂房三)1楼,珠海九玖包装科技有限公司迁建项目按照其环评以及环评批复的相关要求进行建设,主体工程及配套环保设施已建成。
一、环保设施竣工调试日期
1)环保设施竣工日期:2025年12月1日
2)环保设施调试日期:2025年12月8日-2026年1月15日
二、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为:2025年12月8日-12月30日
三、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以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建设单位咨询
四、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珠海九玖包装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开发区斗门港路13号1栋(厂房一)、2栋(厂房二)、3栋(厂房三)1楼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锡洪/18926971338
珠海九玖包装科技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12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