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 4号),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因此,我公司对“苏州林森净化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新建项目”作出以下公示:苏州林森净化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位于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金海岸生物医药园E栋厂房1、2层,关于苏州林森净化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新建项目按照其环评以及环评批复的相关要求进行建设,主体工程及配套环保设施已建成。
一、环保设施竣工调试日期
1)环保设施竣工日期:2025年6月2日
2)环保设施调试日期:2025年6月2日-2025年8月30日
二、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为:2025年6月2日-6月30日
三、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以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建设单位咨询
四、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苏州林森净化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通讯地址: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金海岸生物医药园E栋厂房1、2层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刘海波/18023002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