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青木家居用品(珠海)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青木家居用品(珠海)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青木家居用品(珠海)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华荣路1号
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属于改扩建项目,本项目实际投资11.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万元。建设内容为将现有委外处理的废塑料袋及边角废料挤压融化、冷却切粒后,形成回用PE塑胶粒,回用于生产及年产垃圾袋3700万个。本项目在现有生产车间内进行改建,用地面积不变。
二、建设单位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青木家居用品(珠海)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华荣路1号
联系人:张勍纬
电话:18023069488
三、验收检测单位基本信息
检测单位:广东华禹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珠海市金湾区红旗镇金荷路604号厂房B二层
联系人:张莉
电话:0756-7262867
四、验收结论
项目能够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执行了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要求;基础资料较详实;基本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组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五、公示起止时间
公示时间为20个工作日,自2025年4月2日起至2025年4月29日止。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写信、电话等方式对该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多提宝贵意见与建议。
附件:
《青木家居用品(珠海)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青木家居用品(珠海)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