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 4号),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因此,我公司对“珠海佑航科技有限公司超声波传感器制造(迁建)项目”作出以下公示:珠海佑航科技有限公司超声波传感器制造(迁建)项目位于珠海市香洲区南屏科技工业园屏工西路157号一栋厂房第4层、第5层西侧、二栋厂房1层西侧,珠海佑航科技有限公司超声波传感器制造(迁建)项目按照其环评以及环评批复的相关要求进行建设,主体工程及配套环保设施已建成。
一、环保设施竣工调试日期
1)环保设施竣工日期:2025年2月26日
2)环保设施调试日期:2025年3月6日-2025年5月10日
二、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为:2025年3月18日-4月17日
三、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以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建设单位咨询
四、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珠海佑航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南屏科技工业园屏工西路157号一栋厂房第4层、第5层西侧、二栋厂房1层西侧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金先生/18016200107
珠海佑航科技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