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信息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通知》(环发〔2015〕162号)要求,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完成后,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批前,应当向社会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其中对于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还应一并公开公众参与情况说明。《南粤昆仑(珠海)新材料生产基地》于2024年11月13日形成了送审稿,项目基本信息如下:
1、项目名称:南粤昆仑(珠海)新材料生产基地
2、项目建设单位:南粤昆仑(珠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3、项目建设内容、地址和规模:
南粤昆仑(珠海)新材料生产基地(以下简称“本项目”)建设在珠海市金湾区南水镇平湾四路东北侧,总投资21000万元,占地面积为26688.06m2,建筑面积为29361.38m2。本项目主要从事清洗剂、无机内外墙涂料、硬化剂的生产,年产工业清洗剂5000吨、水泥面结晶硬化剂2000吨、无机内外墙涂料1000吨(含粉末涂料500吨、液体涂料500吨)、民用清洗剂2000吨。
4、报告全本链接
通过百度网盘分享的文件:南粤昆仑(珠海)新材料生产基地环评报告表-公示稿.pdf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StXGxedksnuTGunMRK-v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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