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交通运输部南海第一救助飞行队珠海救助飞行基地起降配套设施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交通运输部南海第一救助飞行队珠海救助飞行基地起降配套设施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建设单位:交通运输部南海第一救助飞行队
建设地点:珠海市金湾区金海中路南侧、飞机滑行道东侧
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属于新建项目,占地面积1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8076.8平方米。项目总投资8896.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万元,主要负责以珠海为圆心,半径110海里域海内遇险人员、船舶等的搜救和海洋环境巡查,根据需要参加内陆应急抢险救灾以及执行其他特殊飞行任务。
二、建设单位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交通运输部南海第一救助飞行队
通讯地址:珠海市金湾区金海中路南侧、飞机滑行道东侧
联系人:王蒙
电话:15018863321
三、验收检测单位基本信息
检测单位:广东华禹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珠海市金湾区红旗镇金荷路604号厂房B二层
联系人:张志锋
电话:0756-7262867
四、验收结论
项目能够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执行了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要求;基础资料较详实;基本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组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五、公示起止时间
公示时间为20个工作日,自2023年11月28日起至2023年12月25日止。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写信、电话等方式对该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多提宝贵意见与建议。
附件:
《交通运输部南海第一救助飞行队珠海救助飞行基地起降配套设施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交通运输部南海第一救助飞行队珠海救助飞行基地起降配套设施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