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珠海贝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研发实验室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珠海贝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研发实验室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建设单位:珠海贝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专家意见等(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10日至2023年12月9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彭国维
联系电话:0756-63496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