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珠海市奎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珠海市奎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建设地址:珠海市金湾区平沙镇奔马路32号
建设内容:珠海市奎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位于珠海市金湾区平沙镇奔马路32号,租赁厂房建筑面积约6084㎡,主要从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回收、仓储中转、加工及销售,年加工废塑胶1700吨,年回收、仓储中转塑料边角料200吨、不锈钢边角料2000吨、锌合金边角料500 吨、铝合金边角料500吨、铁边角料8500吨、纸皮2500吨、废旧电线电缆1500吨、废旧设备1500吨。项目不涉及有賍物嫌疑物资、来源不明物资、危险废物的回收。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20万元,环保投资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1%。项目定员27人,均不在厂内食宿,每天2班,每班工作10小时,全年工作250天。
二、建设单位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珠海市奎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珠海市金湾区平沙镇奔马路32号
联系人:赖绍林
电话:0756-8674118
三、验收检测单位基本信息
检测单位:广东华禹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珠海市金湾区红旗镇金荷路604号厂房B二层
联系人:王锦煌
电话:0756-7262867
四、验收结论
项目能够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执行了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要求;基础资料较详实;基本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组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五、公示起止时间
公示时间为一个月,自2023年05月19日起至2023年06月18日止。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写信、电话等方式对该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多提宝贵意见与建议。
附件:
《珠海市奎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珠海市奎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