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宏茂科技(珠海)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宏茂科技(珠海)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建设地址:珠海市平沙镇广新路88号宏茂科技(珠海)有限公司内
建设内容:扩建项目占地面积13396.84平方米,建筑面积13396.84平方米,总投资约2.5亿元,其中环保投资为385万元。项目增设五金、塑料、硅胶配件生产线,生产规模为年产模具2000套,电子产品五金、塑料、硅胶配件1600万件,其中五金配件480万件、塑料配件560万件(全部喷涂)、硅胶配件560万件(280万件需要喷涂)。项目主要的生产工艺为注塑、油压成型、喷漆、烘干和印刷等。项目定员1400人,其中1180人在项目内食宿,每天1班,每班8小时,年工作250天。
二、建设单位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宏茂科技(珠海)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珠海市平沙镇广新路88号
联系人:龚绍聪
电话:0756-7866300
三、验收检测单位基本信息
验收检测单位:广东华禹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珠海市金湾区红旗镇金荷路604号厂房B二层
联系人:廖洁敏
电话:0756-7262867
四、验收结论
项目能够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执行了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批文件的相关要求;基础资料较详实;基本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组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五、公示起止时间
公示时间为一个月,自2022年07月11日起至2022年08月10日止。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写信、电话等方式对该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多提宝贵意见与建议。
附件:
《宏茂科技(珠海)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宏茂科技(珠海)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