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南粤昆仑(珠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南粤昆仑(珠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南粤昆仑(珠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监测报告、专家意见等(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1年10月12日至2021年11月11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江春海
联系电话:13726266018
项目公示
南粤昆仑(珠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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