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珠海美宜通透气窗有限公司重大变更项目(第二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珠海美宜通透气窗有限公司重大变更项目(第二次)
建设地址:珠海市金湾区南水镇浪屿路1号
建设内容:项目位于珠海市金湾区南水镇浪屿路1号,占地面积33400平方米,建筑面积21350平方米,主要从事透气窗的生产,年产木透气窗5万平方米,PVC透气窗2.5万平方米,铝透气窗1000平方米,PVC型材50万米。
二、建设单位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珠海美宜通透气窗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珠海市金湾区南水镇浪屿路1号
联系人:黄玲茜
电话:0756-7861620
三、验收检测单位基本信息
验收检测单位:佛山市顺德区振延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古鉴村委会凤翔路45号凤翔商业广场2-5号之四
联系人:吴远健
电话:0757-22229569
四、验收结论
项目能够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执行了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意见要求;基础资料较详实;基本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组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五、公示起止时间
公示时间为一个月,自2021年03月16日起至2021年04月15日止。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写信、电话等方式对该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多提宝贵意见与建议。
附件:
《珠海美宜通透气窗有限公司重大变更项目(第二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珠海美宜通透气窗有限公司重大变更项目(第二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