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珠海固美幕墙门窗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珠海固美幕墙门窗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建设地址: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工业开发区新沙五围(厂房1、厂房3)
建设内容:项目位于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工业开发区新沙五围(厂房1、厂房3),建筑面积约3502.55m2,主要从事铝合金窗的生产,年产铝合金窗3万m2。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
二、建设单位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珠海固美幕墙门窗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工业开发区新沙五围(厂房1)
联系人:赵刚
电话:0756-5230579
三、验收检测单位基本信息
验收检测单位:佛山市顺德区振延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古鉴村委会凤翔路45号凤翔商业广场2-5号之四
联系人:吴远健
电话:0757-22229569
四、验收结论
项目能够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执行了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意见要求;基础资料较详实;基本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组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五、公示起止时间
公示时间为一个月,自2021年05月01日起至2021年05月31日止。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写信、电话等方式对该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多提宝贵意见与建议。
附件:
《珠海固美幕墙门窗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珠海固美幕墙门窗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