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珠海市海之马游艇制造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珠海市海之马游艇制造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建设地址: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新沙村天生河大闸北侧
建设内容:项目位于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新沙村天生河大闸北侧,占地面积3333平方米,厂房及配套设施建筑面积约780平方米,设有车间、办公室、仓库等。项目从事建造玻璃钢及木制帆船、机动船、渔船、巡航游艇,年共建造以上船舶6艘,不设金属船舶制造、拆船、修船。项目总投资3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万元。
二、建设单位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珠海市海之马游艇制造有限公司
地址: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新沙村天生河大闸北侧
联系人:黄新华
电话:0756-5501060
三、验收检测单位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广东诺尔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创启路63号创启2号楼401、402、403
联系人:施宇婷
电话:020-66850101
四、验收结论
项目能够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执行了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要求;基础资料较详实;基本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组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五、公示起止时间
公示时间为一个月,自2020年11月01日起至2020年11月30日止。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写信、电话等方式对该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多提宝贵意见与建议。
附件:
《珠海市海之马游艇制造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珠海市海之马游艇制造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