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振峰汽车维修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振峰汽车维修厂建设项目
建设地址:珠海市平沙镇广新路80号
建设内容: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振峰汽车维修厂建设项目位于珠海市平沙镇广新路80号,租赁厂房建筑面积约2000平方米,主要从事汽车维修,项目具有年维修汽车420辆,补漆汽车420辆的生产能力,主要的工艺为维修、喷漆等。项目定员10人,每天工作8小时,全年生产300天。项目总投资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
二、建设单位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振峰汽车维修厂
单位地址:珠海市平沙镇广新路80号
联系人:黄振峰
电话:0756-7753685
三、验收检测单位基本信息
验收检测单位名称:珠海市标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精细化工区化联西路28号
联系人:欧阳开
电话:0769-6328388
四、验收结论
项目能够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执行了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文件的相关要求;基础资料较详实;基本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组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五、公示起止时间
公示时间为一个月,自2020年08月01日起至2020年08月31日止。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写信、电话等方式对该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多提宝贵意见与建议。
附件:
《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振峰汽车维修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振峰汽车维修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